扭曲體制中被無端擺弄的意外人生──《流氓王信福》

Wolf Hsu
Mar 29, 2022

--

(圖片來源:https://unsplash.com/photos/3R_GnBNRVI0

小說或電影等等故事載體裡倘若出現警探之類調查罪案的角色,有時會提到某種對於罪犯的直覺,某些作品裡的老資格警探角色會以此判定新人能否勝任工作,某些作品裡會把這類直覺的準確性提高,尤其是想要強調主角威能的故事,可能出現主角的直覺精準、獨排眾議,最後擒得真凶的情節。

不過,《顏值》(Face Value)一書透過實驗數據指出:以照片測試自認很有能力辨識罪犯的警探,準確率其實與一般民眾差不多──也就是說,警探們的眼光不見得真如他們宣稱的那麼精確。

換個角度講,這不代表那些所謂的「直覺」不值得參考──光看照片不見得準確,但倘若在犯罪現場附近看到可疑分子,準確率可能就會上升到超過常人許多。因為「直覺」其實大多是過往經驗的累積,而且依據的可能不只有長相,還有動作、反應,與犯罪現場的關聯等等因素。經驗老到的警探在執勤生涯裡逐漸熟悉種種罪犯模式,那些直覺並非完全無用。

反過來說,那些直覺也不見得可以完全信賴。所以,安排得宜的故事不會讓警探角色光憑直覺破案──讓警探因為直覺一直緊咬某個疑凶,最後在疑凶再度犯案時當場逮捕(或乾脆殺掉),這樣的做法都算太懶惰。想要證明某個疑凶就是真凶,還是得蒐集證據、逐步證明該名疑凶與罪案的關聯才行;在這麼做時還得小心,因為當某個疑凶被警探先入為主地認定為真凶時,不管拿到什麼證據,警探都可能會想要把證據和疑凶連結起來,造成錯誤推斷。

「無罪推定原則」大家都知道,但偵查工作進行時不一定能照這原則行事──都已經找到一個嫌疑很大的疑凶了,設法找出證據與疑凶之間的關連看起來似乎是比較實際的做法,但這麼做其實就把「無罪推定原則」扔到垃圾桶去了。不是說不該找出證據與罪案之間的種種關聯,而是不該先認定它必然與疑凶有關,否則就算尋得客觀連結,也可能因為主觀認定而做出錯誤解讀。

拉遠一點兒看,「直覺」具有參考價值的原因來自過去的經驗──而且大抵必須是正確的經驗。警探過去偵辦的案件裡出現某種模式,事後證明當時的疑凶的確就是真凶,那麼警探下回再遇上類似模式,直覺認定的疑凶就也有可能是真凶。問題是,假若過去的經驗並不正確、但警探以為是正確的呢?上回逮到人,以為是真凶,其實是樁冤案,那這回依照那種直覺逮人,抓到的是不是真凶?就很值得懷疑了。

這是剛開始讀《流氓王信福》時想到的幾件事。

《流氓王信福》講的是一樁實際發生的冤案。1990年8月,嘉義的「船長卡啦OK」發生槍擊案,兩名下班的員警遭人擊斃,是為「嘉義雙警命案」。當年年底一審開庭,三名主嫌中的陳榮傑、李慶臨出庭應訊,王信福逃亡;隔了兩年,法院裁定李慶臨提供凶槍,判五年、減刑為兩年六個月;陳榮傑開槍殺人,死刑定讞後兩週槍決,得年二十歲。2006年,多年來躲在中國的王信福為了治療眼疾回台,在機場被捕;案件發生的十七年後,他才知道自己成了那晚教唆陳榮傑開槍的主謀。

可是,王信福在1990年那個8月的夜晚最嚴重的暴力行為,很可能只有因為卡啦OK櫃台連續播錯兩次他點的歌所以罵了髒話。

陳榮傑犯案時是個十八歲的青年,與兩名死亡員警素無仇怨,警方認定背後還有人唆使──到這裡的想法沒有太大問題,類似前述因過往經驗而產生的偵辦直覺。但加上李慶臨刻意地從中斡旋(可能包括行賄)以及王信福因逃亡缺席,檢警的認定逐漸偏離,證人的供詞被斷章取義或被警方用刑求與威脅手段引導,真正可能因過往仇恨教唆小弟殺警的李慶臨服完刑期之後改名、不知所蹤,而一直沒能為自己辯駁的王信福反倒成了被長期通緝的事主。

當年王信福倘若與案無關,幹嘛要逃?可能因為他不信任司法系統會公平地對待他,畢竟他是個登記有案的「流氓」。既然是流氓,他的辯白可信嗎?但是李慶臨,以及卡啦OK店老闆洪清一等人,也都是有案底的人;況且,王信福成為流氓的起點是觸犯《違警罰法》,案由是留長髮、穿花襯衫的「奇裝異服」及因看戲遲歸的「夜間遊蕩」,之後以《戒嚴時期台灣地區取締流氓辦法》被送交管訓,因受不了嚴苛待遇而逃跑,再被捕、再管訓、再逃跑,周而復始。出獄後的王信福開了茶行,交了女友,人生似乎終要步上正軌,卻在慶祝女友懷孕而與朋友到卡啦OK唱歌那晚再度出現巨變。

《流氓王信福》觸及的面向很廣,因為一樁冤案的形成可能有很多因由。發明伴唱機的日本人井上大佑不會料到他的發明後來成為多少是非的中心,開了「船長卡啦OK」的假釋犯洪清一也不會料到自己打算正當營生之後仍然遇上麻煩;《違警罰法》之類規矩根本沒有正當的法源依據,但警備總部的權力凌駕於正常的檢調體系,整肅「流氓」的《一清專案》根本是威權政府遮掩自身汙點的政治帷幕,可是除了黑幫分子之外也把尋常青年塑成罪犯(而真正的黑幫高層大多沒吃什麼苦頭)。而且,案發時戒嚴時期雖然已經結束,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尚未廢止,威權時代許多舊制陋習依舊存在,甚至延續到21世紀──也就是說,那些過往偵辦案件的「正確經驗」,很可能都不怎麼正確。

這是《流氓王信福》值得一讀的原因。作者張娟芬仔細地從大量卷宗資料裡找出矛盾與謬誤,一如她在講述蘇建和案的《無彩青春》及鄭性澤案的《13姨KTV殺人事件》裡所做的努力,但不僅如此,《流氓王信福》談的更小,也更大──從王信福與家人的關係,到台灣約莫半世紀的體制變遷,從更多角度審視事件,也因而更為聚焦在不由自主被置於中心的王信福身上。

王信福今年七十歲了,仍被關押在看守所內,2011年死刑定讞後,隨時可能遭到處決,是目前國內年齡最長的死刑犯。《流氓王信福》不僅是冤罪的剖析討論,也是一段在扭曲體制中被無端擺弄的意外人生。閱讀這本書,提醒我們關心王信福,也提醒我們緊盯由我們賦予權力的政府機構;王信福是個凡人,而我們都可能成為王信福。

--

--

Wolf Hsu
Wolf Hsu

No responses y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