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前在某課堂上(當時這兼職現在想來有點違法之嫌)俺同學生介紹過一個叫「不負責任閱讀法」的閱讀方式,這名字是俺亂取的,有點兒刻意唬人,因為「不負責任閱讀法」的主要概念是閱讀時「不用揣測作者原意,發揮想像力自由解讀」,也就是說「對該篇文字的理解」這事不需要對作者負責,反正作者也不知道;那時網際網路還沒多少人用,所以也不用擔心那些學生會把心得發表在網上被作者Google到了搞得不開心之類事情(對,就是那麼久之前)。不過,俺沒明說的是,這麼讀雖然不需要對作者負責,但得對自己的解讀負責──那是「閱讀」這個私密行為裡,作品與讀者之間產生的互動反應,絕對與讀者自己有關。
會用這個聽來教壞小孩的名稱,主要的原因有幾個。其一是當年考試方式很僵化,對於課本文字要求的是一個唯一的正確解答;理解字詞的正確意義沒什麼不好,但只會這樣解讀文字就失去某些閱讀樂趣,放鬆點兒看,文字常能出現許多不同解讀角度,想像出更多可能。「對作者負責」正是大家覺得一定要能答出那個唯一正解所造成的心態,先鬆開這個環節,讀起來就比較靈活。其二是那幾堂課講的是現代詩(俺當年還有點資格可以講這個,現在已經不敢講了),而那時學生大多視現代詩為莫名其妙的天書──拆成單字單詞會懂,連起來就和羅塞塔石碑還沒出現前的古埃及詔書差不多。但是發揮想像力、運用蒐集到的資訊,加上自己的生活和閱聽經驗、從各種角度去解讀詩句,本來就是讀詩的樂趣所在;讓學生不要因為擔心答不出唯一正解、勇於嘗試各種解讀方式,是俺的目的。
其實小說也可以這樣讀──當然歷史上出現過不大好的例子,例如讀了《麥田捕手》(Catcher in the Rye)或《異鄉人》(L’Étranger)之後聲稱被作品影響而犯罪,不過誠如上述,那是作品與讀者之間的互動,讀者要為自己的解讀負責。小說裡被讀者讀出與作者本意無關意涵的部分常是「主題」,有趣的是,有些創作者在創作時也不見得想過主題。理論上俺建議寫作者想好主題再寫,不過有時寫著寫著的確會發現這故事適合某個主題或自己其實想講某個主題(有本寫作書建議:出現這情形時,趕緊把主題寫下來,貼在螢幕上方或任何明顯之處),有些俺讀不出主題的小說也確實挺有趣的,只是大體而言,俺偏好有主題的故事,俺讀得出主題或者主題處理得好,這故事在俺心裡的分數就比較高。
這不是說俺希望故事都要教忠教孝──主題也不必然要是這種東西──而是俺希望故事的骨幹有某種可以讓俺思考的意義。小說的情節大致上是角色們的一段人生,而這段人生是被創作者剪輯重組而成的,刪去某些創作者們認為毋需出現在故事裡的部分,結合另一些部分。這樣的動作必須具備某些意圖,也就是創作者們要透過這些角色的這些人生經歷討論一個什麼東西,這個東西就是故事的主題。
有些故事的主題很明顯,有些藏得很巧妙但仔細想想就會找到拼湊的線索(有時創作者也會在訪談或其他場合公開提及該故事裡的確置入了這個主題)。主題處理得好的故事不見得會直接講那個主題,可是從角色設定、角色們面對衝突的態度、關鍵的情節轉折甚至場景安排,都會發現主題隱在其中;也就是說,這種故事會比較是個堅實完整的整體,重要的骨架是由主題連結建構的,其他情節依此生長,形成一個以角色經歷來呈現的故事。
沒有主題或主題處理不大好的作品就比較容易鬆散,會讀得出某些部分只是為了故意製造效果(例如嚇人或搞笑),某些部分甚至可以刪掉──因為組成故事的五個元素會彼此牽動,主題處理失當或主題缺席,角色、情節和場景就可能因此受到影響;反之這三個直接面對讀者的元素掌握得如何,也會影響到主題是否完整。
最近讀的兩本書(其中一本還沒出版)讓俺想起這事。
這兩本書都置入了現實當中曾經發生的事件。一本用的是關於整個國家及國際情勢的大事件,沒有更動史實,故事主要講的是該事件發生半個世紀後的一宗刑案調查,和那樁大事件有點關係但只算沾到了邊,可是故事裡的角色設定、人際關係、偵查經過,以及最後的真相,都會與圍繞著該事件的種種──包括事件發生後的國際與國內情勢、權力的從屬關係、穩定與混亂的對峙──相互對應,相當巧妙。這堆東西就是這個故事的主題,或者說,這故事的主題是那樁大事件所引發的不同層面影響及解析。這故事不是沒有缺點──出場角色太多,以致於絕大多數都變成功能性角色,部分主要角色也不夠立體;不過有些主要角色特別被點出來的設定,例如個性或國籍,其實都仍能扣合主題,讀起來相當愉快。
另一本用的是一樁罪案,改掉了原案中的真實姓名,主要角色去調查那樁罪案,不是要查凶手(凶手已經抓到了),而是要查犯案背後的因由。這是個很好的安排,因為犯案因由會牽涉到某個價值與權力判準,而主要角色因相同的判準所困擾;也就是說,故事看起來是主要角色要去搞清楚凶手,實際上是主要角色該從調查過程裡釐清或解決自己的麻煩。
只是這本書裡有個設計讓俺覺得卡卡的──俺不明白某個角色為什麼一定要和主要角色建立某個關係,很明顯不是為了專業技能也不是為了錢,但要說是為了感情之類的俺又看不出哪裡有那麼執著的愛戀。這個不明白影響了結局──因為某個角色執意那麼做,所以主要角色最後有那種反應,但因為俺不明白某個角色幹嘛那麼做,就會覺得主要角色最後的反應不對勁;那個反應表示主要角色在整個故事的經歷、對抗、以及從那些對抗裡獲得的啟發與力量,最終沒有發揮作用,主要角色並未成長。
這麼做依然扣合了主題,也就是那個判準,但不是俺認為較好的處理方式──倘若要用這個結局,主要角色在過程中應該要被打壓得更徹底才對。如此可以凸顯那個判準多麼巨大、難以違逆,逼使主要角色不得不那樣反應。
當然,這也只是俺的解讀。最近有個因公採訪的受訪者說自己不看書評,不是不看自己作品的書評,而是買書前不會刻意去找那本書的書評;一方面是受訪者常買的書都很新,不見得有夠多書評可以參考,二方面是受訪者後來認為,書還是要自己讀了才算數,書評是他人意見,不一定與自己相同。俺不完全認同受訪者受訪時的所有內容,不過這部分與俺的想法差不多。事實上,所有作品都要自己閱聽過了才能評斷,一個人甚至在不同時空閱聽同一部作品都可能產生不同評斷,所以他者的意見權充參考無妨,真對某部作品有興趣,自己試試才是正經事,無論喜歡與否,只要仔細思索喜惡原因,都會更加厚實自己的閱聽底氣(是的,讀到自己不喜歡的作品也是有正面幫助的)。
況且,還有「不負責任閱讀法」可用。俺不能替所有創作者發言,但俺的確不在意讀者用自己的方式解讀俺的作品。所以,諸位客倌,發現什麼有興趣的書,就別遲疑了吧。
(居然以叫賣身分結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