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前,因故受訪。訪問時聊到一樁往事,俺說俺開始寫小說,與一首叫〈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的歌有關。
事情大概是這樣:高中時期俺沒讀多少書,近代文學名家認識有限,經典倒是讀過幾本,其他就是一堆類型小說;總之覺得自己很想寫,也真試著寫了幾個短篇。大學到了北部,讀的書變多了,承受許多震撼(有些作家的作品初讀的時候感受到的威力真的很驚人),讀書的胃口越來越貪,想法越來越多,但一個字都寫不出來──其實有試過寫幾個字,只是連高中時期那樣至少像個故事的短篇都沒完成。後來文字練習的功課完全交由寫詩負責,寫小說的欲望就擱著,反正俺也就是愛寫而已,能不能寫或寫出什麼或能否出版都不需要煩惱。
如此胡混到畢業,回南部老家等兵單,每天下午固定開車載父親去近郊爬山運動。某天上山時,腦袋裡自動播了〈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的前兩句歌詞,一直反覆(因為俺沒背後面的歌詞,旋律都記得,會自己往後跑,但一想到歌詞就又接回前兩句);這種狀況很常見,有時那首自己開始播的曲子會一直重覆播到讓俺懷疑是不是有什麼天啟之類的奇蹟降臨,但那天不同的是──俺覺得那兩句歌詞的背後有個故事。很隱微,和歌詞似乎沒什麼關聯,但俺看得見它就在那裡。
那天晚上到隔天早上,俺在電腦前完成一個短篇。俺明白故事裡的每個設定是怎麼來的,但俺不大明白那個故事要說什麼(照現在自己的標準,俺會說自己寫它的時候沒注意「主題」的設計),俺只是把它從歌詞後面拉出來轉成文字存在硬碟裡。
從那時開始,俺就沒有停止寫故事了。寫出來的故事大多就是練習,後來有一部分獲得出版機會;對俺來說,那個俺不大明白的故事像個塞子,把它拉進現實之後,俺那幾年積累的許多有的沒的開始找到流洩的出口。
俺把那首歌的歌名當成那篇短篇的名字,叫它〈碎夢大道〉。
這個短篇和後來出版的長篇小說《碎夢大道》內容完全沒有關係(長篇裡倒是有提到這首曲子),俺也一直沒有正式發表──要出版的話俺一定會修,但俺私己地覺得它應該就要長那樣。
總之當時受訪講了這事。俺忘了有沒有提演唱者的名字,而待讀到出版後的訪稿,俺大吃一驚──採訪者盡責地去查了演唱者的名字,還寫出了前兩句歌詞,問題是,採訪者查到的演唱者是樂團「Green Day」,但俺說的那首歌不是Green Day唱的;那兩句歌詞也不是俺記得的歌詞,因為Green Day雖然也有一首名字一模一樣、也叫〈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的歌(順帶一提,這歌好聽),但並不是我當時腦子裡出現的那首,Green Day的版本不是翻唱版,而是另一首完全不同的歌。
說起來俺當時聽過的Green Day專輯數量還多過於俺說的那位演唱者──大學時期,俺只聽過那位演唱者一張專輯。但俺清楚記得,在吉他名家Bill Frisell演奏的簡單Intro之後,演唱者的聲音首度碰觸俺的耳膜時,俺感受到的、無法壓抑的顫抖。
那位演唱者的其他專輯,俺是後來才買的,但沒買齊,除了一張精選收錄了較早的作品之外,其他都是後期的專輯;有時在電影裡瞥見她,總是驚喜。她在《巴黎我愛你》(Paris, je t’aime)的其中一段出現過,連正面特寫都沒有;她在《洞裡春光》(Irina Palm)是女主角,這故事相當有趣。她在1990年柏林圍牆倒塌的八個月後、Roger Waters舉辦的《The Wall》全輯演唱會的末段登台,令俺在螢幕前突然坐直身子。
俺看過一部關於她的紀錄片,東拼西湊地得知她一點點生平。她在二十世紀的六零年代出道時是模特兒也是歌手,青春可人、聲線清亮,她與The Rolling Stones的主唱Mick Jagger交往,引起喧然大波──這不但是好人家清新美少女與搖滾團體壞痞子交往的故事而已,她的父親還是英國MI6(Military Intelligence, Section 6)的官員,也就是007的同事(Jagger膽子很大)。俺知道她在六零年代以美麗又叛逆的形象主演過電影,也知道從六零年代末期開始,一直到七零年代末期約莫十年當中,她一直為厭食症及海洛英毒癮所苦,一度甚至流落街頭。
但俺對她那個時代的作品所知甚少,無論是音樂還是電影。俺知道的她,是從俺第一次聽的1987年專輯《Strange Weather》開始一路往後,最早只追溯到她1979年重新在樂壇站穩腳步的《Broken English》。1979年的專輯(以及之後的每張專輯)中,她的聲線沙啞、破碎,充滿滄桑,不是那種出身底層的磨礪,而是自雲端跌落後又找到自我之後的堅毅。
俺對她早年作品最有印象的,大約只有她六零年代的金曲〈As Tears Go By〉。這首曲子她在《Strange Weather》裡重新唱了一遍──這張專輯的曲子都是翻唱曲,但這首是她翻唱自己的歌。比較兩個版本,會發現Jagger當年寫的這首歌,本來就應該待她走過人生起落之後再唱;歌詞裡的情緒很簡單,但年月過去,再唱起來就很不簡單。
重新站起之後,她的音樂之路更廣,創作獲得的評價更高,戲劇表演更自在,寫了三本不同面向的自傳,最新的那本2014年出版,魯西迪(Salman Rushdie)幫她寫了推薦序,最早的那本1994年出版,書名就是她的姓。
Faithfull。直接翻譯,就是「充滿信念」。
她不會知道她的聲音讓俺重新開始寫小說,也不會知道她翻唱的老歌歌名成了俺的長篇書名。俺很難說自己算是她的粉絲,但對俺而言,她的存在有某種特殊意義。
Marianne Faithfull今年七十幾歲。會想起她,是因最近讀到她染上武漢肺炎的新聞。這波疫情已經帶走許多重要的創作者與表演者。俺衷心期盼,充滿信念的瑪莉安,能平安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