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上所有故事,前往海柏利昂。關於《海柏利昂》

Wolf Hsu
8 min readMar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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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s://www.publicdomainpictures.net/view-image.php?image=226703&picture=wallpaper

※本文涉及小說《海柏利昂》情節,請自行斟酌閱讀

前陣子某回餐聚席間聊到丹‧西蒙斯(Dan Simmons)的小說《海柏利昂》(Hyperion),朋友問,「裡頭你最喜歡哪個故事?」俺想了想,實在說不大上來,只好回說,「其實都喜歡。」

這陣子重讀《海柏利昂》,一面讀一面讚嘆西蒙斯實在是個厲害的說書人;但讀完想想自己究竟最喜歡裡頭的哪個故事?還是無法決定,仍然覺得「其實都喜歡。」

《海柏利昂》1989年出版,至1997年為止,一共有四本系列小說,每本都維持西蒙斯作品的一貫特色:讀得過癮,但非常厚。目前國內有前兩本──《海柏利昂》、《海柏利昂2》(The Fall of Hyperion)──的繁體中譯本,而且說起來,這兩本其實應該視為一個完整故事,因為在《海柏利昂》的結尾,主要角色齊聚,正要進入旅途終點時,故事就結束了。

有趣的是,在進入旅途終點前,這夥人正在唱一首叫〈We’re Off to See the Wizard〉的曲子。這首歌是1939年電影《綠野仙蹤》(The Wizard of Oz)的著名插曲之一,故事中被龍捲風吹到奇幻國度奧茲(Oz)的小女孩桃樂絲(Dorothy)帶著小狗托托(Toto),為了可以返家,啟程去尋找居住在翠玉之城(Emerald City)的奧茲巫師(Wizard of Oz)協助,一路上遇到各種夥伴,但一行人見了巫師之後,故事其實才進行一半。

從這個角度來看《海柏利昂》,不難明白為什麼西蒙斯要在這個橋段安排這首曲子──因為《海柏利昂》正如《綠野仙蹤》的前半段,介紹主要角色出場,描述他們各自的背景,賦予他們彼此協助、前進翠玉之城的理由。但翠玉之城看似讓所有願望成真的終點,其實卻是新故事的起點,角色們的旅程還沒結束,試煉才要開始。

《海柏利昂》的背景設定在未來的宇宙,人類已向銀河移民,藉由傳送門(Farcaster Protal)串連許多行星成為「萬星網」(WorldWeb),並成立巨型政府霸聯(Hegemony)。部分因種種緣由未設置傳送門的行星,可以經由太空船抵達,不過因為距離遙遠,這樣的行程會因為高速飛行及冬眠裝置之故,讓旅行者經歷的時間與出發地時間產生差異。巨大的人工智能中心「智核」(TechnoCore)雖協助人類管理生活當中的各種人工智能,實際上已脫離人類掌控,成為獨立運算的個體,數百年來進行著人類搞不清楚真相的運算。而霸聯最大的外患是「驅逐者」(Ousters),這股「星際蠻族」勢力不服從霸聯統治,多次發起攻擊。

在霸聯治理的所有星球當中,邊境行星「海柏利昂」充滿謎團。曾有人夢想要把它建立成一個遺世獨立的樂園,但卻因「荊魔神」(Shrike)出現而被導向不同命運。荊魔神是種嗜殺的傳奇魔物,成為新興宗教「荊魔神教會」(the Shrike Church)的信仰中心;多年以來,一批又一批荊魔神信徒向教會申請,想到海柏利昂行星上的「時塚」(Time Tombs)朝聖。

時塚是海柏利昂的另一個謎──時塚不知由何人在何時建立,外圍與現實時間迥異的反熵力場可以將荊魔神禁錮其中;也因如此,時塚成為荊魔神信徒的朝聖地點。朝聖舉動帶著某種賭博色彩,因為傳說中荊魔神會殺死朝聖團體中的成員,僅留下一人,並且實現這人的願望。反熵力場近來有擴張的現象,時塚似乎即將開啟,加上驅逐者開始集結、預計進攻海柏利昂,霸聯與荊魔神教會於是派出一批朝聖者,在大戰開始前進行最後一次朝聖之旅。

Dan Simmons;圖片來源:https://hitberry.com/ilium-author-dan-simmons-shares-his-views-on-adapting-books-into-movies

開始讀《海柏利昂》時,並不會讀到上頭這堆背景設定;在情節發展中穿插補充背景設定,是創作優秀故事時的必備技法。故事開始時,讀者會讀到的是「領事」(Consul,這個角色沒有名字,被稱為「領事」是因他曾任海柏利昂的領事一職)接到霸聯主席的命令,要他返回海柏利昂,加入最後一批朝聖者。領事並非荊魔神教徒,但主席告訴他,最後一批朝聖者中有一個驅逐者的間諜,領事必須查出此人是誰。

領事先到海柏利昂的外圍星球,再搭奇妙的樹船(tree ship)到海柏利昂首都濟慈市(Keats)與其他朝聖者會合。除了領事之外,這批朝聖者還有一個天主教神父、一個背負嗜殺惡名的上校、一個放浪尖酸的詩人、一個帶著女嬰的學者、一個強悍的女性偵探,以及本身是聖堂武士(the Templar)的樹船船長。荊魔神朝聖者必須出於自我意識進行旅程,團體成員數量必須是質數;不計入女嬰,這個七人團體於是符合資格。

從濟慈市到時塚尚需數日行程,也需更換不同交通工具。學者提議每個人在旅途講述自己的故事,說明自己想要前往時塚的理由,因為所有成員都不是荊魔神教徒,而朝聖必須獲得荊魔神教會同意,所以每個成員申請成為朝聖者、也被荊魔神教會選為最後一批朝聖者,必然有特殊的原因。

朝聖者們同意了,抽籤決定講述的順序。《海柏利昂》即由一個大故事包覆六個小故事組成(其中一名成員在講述前發生某種變故,所以沒講故事),也因如此,朋友才會問俺「裡頭你最喜歡哪個故事?」

《海柏利昂》的敘事架構來自英國詩人喬叟(Geoffrey Chaucer)的《坎伯里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這是由一群朝聖者在朝聖往返途中各自講故事組成的作品;而《坎伯里故事集》的架構又來自義大利作家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的《十日譚》(Decameron),這是由一群到山上別墅躲避鼠疫的人在避難時各自講故事組成的作品。當然,「大故事包小故事」的經典作品不止這兩部,廣為人知的《一千零一夜》也是其中之一。

西蒙斯使用這個架構的用意,除了《坎伯里故事集》的典故之外,也利用每個角色敘述的情節,一面補充背景設定、一面建立角色性格,同時一面提供線索,包括對荊魔神與時塚的猜測、霸聯與驅逐者的關係、智核的算計,以及每個成員想要進入時塚的因由,最後,還扣回領事找尋間諜的任務。

精采的是,因為朝聖成員來自不同星球、不同職業,所以每個人講出來的故事內容也大不相同;西蒙斯熟練地應用不同類型故事元素塑造每個成員的故事,讀起來有些既視趣味,同時充滿新意。

例如神父故事的敘述方式,就滿是十九世紀冒險故事的特色──傳教者深入蠻荒、尋獲傳說中遺世獨立的族群,進而發現原始神話背後的真相;女性偵探故事的篇名直接用了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經典作品《漫長的告別》(The Long Good-Bye)書名,情節也呈現十足的冷硬派(hard-boiled)氛圍,更有趣的是,她要調查的還是個人工智能認為自己曾遭謀殺的案件。

說起來最合俺胃日的,應該是女性偵探以及詩人的故事;尤其是詩人的故事,擺盪在狂妄與自卑之間,語調譏諷嘲弄,與荊魔神的連結是種瘋狂的想像。不過最讓俺讀來驚喜的,是上校和學者的故事;尤其是學者的故事,用上英國作家T. H. 懷特(T.H. White)奇幻經典《永恆之王》(The Once and Future King)典故的「梅林病」(Merlin sickness)是個非常巧妙而且動人的安排。

《海柏利昂》充滿各式典故:類型小說、經典文學、神話,以及宗教和科學;「海柏利昂」行星的名字來自英國詩人約翰‧濟慈(John Keats)未完成的巨幅詩作〈海柏利昂〉,行星首都的名字就是詩人的姓,而詩作〈海柏利昂〉也有典故,濟慈在詩中描寫的,是希臘神話裡泰坦神族(Titans)與奧林帕斯諸神(Olympions)的戰役,「海柏利昂」便是泰坦神族中太陽神的名字。

明白種種典故,會在閱讀時增加更多趣味;不明白任何典故,也不會影響故事進行。這些故事彼此獨立又互相補足,暗藏在所有故事裡頭的主題都是「時間」──近乎永生的軀體只會成為某種停滯在時間中的載具,某些信念可能成為超越時間的恆長存在,藝術的力量或許可能掙脫時間的禁制,但欲望、權力,以及由人性生出的爭鬥,仍在時間的洪流裡不斷衝突,而來自不可知未來的某物,永遠可能反噬現在,一如泰坦諸神終將被自己的子嗣擊敗。

有人認為西蒙斯結束《海柏利昂》的方式,根本就是騙大家要買續集;但俺認為就算把朝聖者唱著歌向時塚前進的橋段視為結局,《海柏利昂》已經是部十分精采的作品,西蒙斯展現了他嫻熟各種文類的高超創作技巧,同時描寫了在時光當中掙扎生存的眾生樣貌,向將各式文類熔治一爐的終站前進,卻發展出另一種讓人耳目一新的敘事手法。

美國在嬉皮年代,有首著名的曲子叫〈舊金山(記得在髮上簪花)〉(San Francisco (Be Sure to Wear Flowers in Your Hair)),講述當時全美青年到西部追尋愛與和平的盛況;這首歌在六零年代十分流行,幾乎可以算是六零年代所有美國社會文化運動的代表歌曲。

簪花代表相信自然、非暴力與反戰,這是當年美國社會文化運動的核心;那麼,如果想要啟程前往海柏利昂,或許就該帶上所有讀過的故事,甚至是自己的故事。

那裡會是終點。也是新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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