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真實事件改編成虛構作品的創作者,是否對事件當事人負有某些責任?

Wolf Hsu
Sep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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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s://www.imdb.com/title/tt13640696/mediaviewer/rm3672964865?ref_=ttmi_mi_all_sf_12

電影《看你往哪跑》(See How They Run)是一部輕鬆有趣的推理喜劇,外行人可以看得很開心,內行人會看出更多趣味,從角色互動間透露的時空背景、導演刻意分割畫面做出來的效果、後設手法及對推理類型的顛覆,以及對「謀殺女王」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的致敬和開玩笑。而且,這部不到100分鐘的電影裡,有「表現形式之間的轉換」──片中克莉絲蒂的舞台劇《捕鼠器》(Mousetrap)正要改編成電影──有「把真實事件轉換成虛構作品」──《捕鼠器》情節與當時的一樁社會事件有關──有小部分關於改編的爭執──得算是「inspired by」還是「based on」──甚至觸及了一個創作者面對「改編」時的大問題,簡直是「改編」討論大會串。

應邀談「改編」這事的場合裡頭,有時會遇上某一類問題,這類問題的問法常常很迂迴,不過重點大概可以簡化成:「如果我把某個真實事件寫成小說,那要如何避免對小說不爽的當事人找我麻煩?」或者不要講得這麼功利,改成:「將真實事件改編成虛構作品的創作者,是否對事件當事人負有某些責任?」

這類問題得分成幾個層面來看。

首先,改編作品在公諸於世的時候,是否載明「改編自某某事件」?

即使是完全虛構的作品,仍由許多真實和想像的片段混雜組成──某甲捅了某乙很多刀,某乙流血致死,這樣的情節可能是創作者想像出來的,但情節裡描述的狀況在真實世界確實能夠發生,這個連結會讓讀者認為作品裡的情節合理。反之倘若某乙被捅了很多刀之後繼續活蹦亂跳地唱歌喝酒,隔天還準時上班,那在大多數情況下,創作者就得解釋這是怎麼回事。而假設上述情節是真實的新聞事件,創作者讀了這則新聞、想到發展成故事的點子,依此寫了小說,但發表時並未載明「改編自某某事件」,那麼新聞當事人並不容易主張該段情節與自己有關,以這個例子而言,把某甲和某乙換成任何名字,情節都會成立。

但是,倘若創作者發表時載明作品「改編自某某事件」,那麼作品自然就與該事件有關,事件當事人如果有什麼反應,創作者就有可能必須面對──提出這類問題的聽眾之所以問得迂迴,常是因為想要載明又不想面對後續麻煩,但這事其實無法迴避。創作者或發行作品的公司載明「改編自某某事件」必然有其目的,無論創作者和公司是想要磳磳事件熱度增加賣點、還是想要藉作品表達自己對該事件的看法和立場,作品都是一個與該事件有關的公開發言;如此該負多少「責任」很難說,不過面對它是免不了的。

換個角度看,就算是完全虛構、沒有參考任何真實事件的情節,也可能出現某人聲稱該段情節與自己有關的情況;機率不高,但總也聽說過幾樁,創作者畢竟無法百分之百預料閱聽者會怎麼看待和解讀作品。

是故,假若在發表時載明改編,那就確定自己為什麼要把作品和真實事件扣接在一起,然後做好心理準備。假若不提改編也沒什麼關係,那麼想要閃掉一些潛在麻煩的話,就是不提為佳。完全沒提但還是有人冒出來硬扯關係,那就只好見招拆招。

再者,在於「改編」的手法和幅度。

「改編」可以再細分成幾種,一種是「表現形式之間的轉換」,例如把小說改編成漫畫,把舞台劇改編成電影等等,另一種是「把真實事件轉換成虛構作品」,這裡談的是後者;而「把真實事件轉換成虛構作品」又有幾種不同的狀況。

以前幾段提到的「創作者讀了『某甲殺了某乙』的新聞、想到發展成故事的點子,依此寫了小說」為例,假設創作者讀到「某甲殺了某乙」之後開始想像這兩人的關係、衝突的緣由,一路從兩人幼時相處想到長大共事最後觸發殺機,這一連串發展全是無中生有、與當事人和事件細節無關,那麼算是「inspired by」──創作者因事件有了靈感、被事件啟發,然後創作了作品。假設創作者讀了新聞之後開始調查事件背後的種種細節,以大量真實細節為基礎寫出故事,那麼算是「based on」──基於真實事件創作作品。

「inspired by」和「based on」都可以用「改編」概略稱之,不管有沒有載明「改編自某某事件」,後者都比前者與事件扣接得更深,有時用「based on」方式創作的創作者,會把事件的某些真實部分直接放進故事裡,例如當事人的姓名,自然也可能面對當事人的反應。比較常見的做法是先與當事人溝通,還能藉機訪談取材,不過也有不這麼做的,或者這麼做了之後當事人看了作品還是很不爽──維基解密(WikiLeaks)的亞桑傑(Julian Assange)和Meta的佐克伯(Mark Zuckerberg),對於以他們為主角的電影《危機解密》(The Fifth Estate)和《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都沒什麼好話,而創作團隊(這兩部電影都由文字作品改編)大抵也都已預想到這種反應。

此外,「先與當事人溝通」也有限度,事件的主要角色是當事人,他們的親友、同事、牽扯進事件的商行公司、相關機構,也或多或少算是當事人,改編時不可能追蹤到每個人;作品載明「改編自某某事件」發表之後真有個關係網路邊緣的當事人跳出來主張什麼,也就不是一定不會發生,很難事先完全避免。不過,俺認為盡量先溝通、並且尊重當事人是必要的,倘若確定要把自己的作品與真實事件扣接,這個環節不應忽略。

應該注意的是,即便是「based on」,創作者仍然加入了虛構成分,閱聽者也不該把這類作品視為完全的事實──倘若完全呈現事實,那就是報導,不是虛構作品。創作及閱聽的重點,其實是創作者想要藉由真實事件傳達的主題,主題可能在加入虛構成分之後,與真實部分混合凸顯,而這是這類改編最重要的意義。

俺在自己的許多小說裡置入了真實事件,用的幾乎都是「inspired by」的做法,目前為止唯一載明改編來源的《FIX》,則是一方面在小說裡只聚焦於冤案的主要關係人,其他角色都用虛構方式建立,另一方面在創作時透過冤獄平反協會和廢死聯盟與當事人聯繫說明。清楚自己為什麼做這樣的決定,日後倘若真的遇上什麼,也才好明白表達自己的立場及解釋做法。

《看你往哪跑》的主題不是討論「改編」,如前所述,它是部輕鬆有趣的推理喜劇,演員表現適恰,劇本聰明幽默,表現手法慧黠但不浮誇,觀影經驗很愉快。會從這部電影講到嚴肅話題,完全是俺個人的緣故。

相同的事由不同人說出來就有不同面貌──從某個角度來看,這或許也能算是「改編」的特色;幸好,聊這事不用顧慮「將真實事件改編成虛構作品的創作者,是否對事件當事人負有某些責任?」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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